照亮,黑暗部落格界的明燈。

機車日記。不爽一定要靠夭。

2006/05/04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既然是這樣的話,就請快點離開吧。離開那個自嗨自爽的部落格小圈圈,離開那個可以成名的軌道,離開可以被某某週刊採訪,可以上電台,可以隨便說別人是連部落格是什麼都不懂得白目路人,可以不負責任,不管三七二十一,告訴不幸被摘到的人說,「很抱歉,我的經驗裡面,一百個只有兩個人反對被摘」。 這樣的意思是說,那兩個人不是人是吧,兩個人的意見就可以不被尊重嗎? 根本就是典型的台灣媒體暴力歸納法。嘴巴上面說討厭台灣的媒體,台灣的新聞,自己還不是用那種方法,那種心態來對待別人。不要動不動就拿私人部落格或是網站上的連結,還有trackback 來解釋商業性網摘,這一切只是不知不覺的顯示了這些網摘師的無知和愚蠢。拿商業網站和私人網站相提並論,根本就是拿番茄和香蕉相比啊,愚蠢啊,無知啊。動不動就祭出trackback 的大旗? 是怎樣,你摘的時候,又trackback 到作者的網站了嗎? 留下一篇copy and paste 的 spam 留言通知一下,就算盡到義務是吧? 你不會用trackback 嗎? 手殘了嗎? 仔細想想,明燈不禁大笑,所謂網摘師,終於掉入自己常說的白目的輪迴了。

你不想要尊重著作權,不想尊重個人隱私,那你憑什麼拿別人的文章賺錢呢? 兩個人互相抱抱拍肩膀好像有多大委屈,X 的,你做的這樣悶,這樣孬種,幹麻繼續做? 服務網友? 夠了,我不想聽這種理由,看看那少的可憐的點閱次數,根本就是自嗨吧。那你自嗨就好,幹麻拿我的文章去賺錢,或是去幫某邦賺錢?

那什麼網摘師,不過就是做個按紐的動作,用別人寫的文章來換取實質的報酬,天底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 用二十世紀的腦袋來說,說來說去就是,把報紙副刊上的金庸古龍倪匡三毛王二痲子焚膏繼晷伏案寫的連載剪一剪,然後拿去出書是吧。做這種事情有什麼好說嘴的? 用不著三五天就在自己的格子上面寫著,去公司開會又拿到什麼贈品,在家裏工作看看部落格就可以賺錢,賺的錢,說來說去就是利用網友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章換來的錢,自己做了什麼? 不過抄個文章裡面十幾二十個字當摘要,或是隨便寫個不負責任自以為幽默的評論。不要跟我哭夭說為了要網摘,每天你得看三百個部落格。明燈做這種純公益,不拿一分薪水,揭露部落格黑暗的活動,一天還要看五六百個部落格咧。

既然台灣部落格小圈圈的領導品牌都說了,『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那太好了,燒香,不送了,請慢走。

10 Comments:

At 5/13/2006 10:12: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息怒息怒@@~

感覺這回明燈氣瘋了= =

 
At 5/13/2006 10:15: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她們以為他們在做"公益"
典型不知人間疾苦的溫室娃娃~

但有這種人存在,不是更提醒這個醜惡的世界還是有明燈照亮黑暗的嗎@@

 
At 5/13/2006 10:21: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原來我插到傳說中的頭香@@

我該感到高興嗎= =!!!

又多留了一篇,真爽,不用自己開部落格就可以到處留言ㄟ~~萬歲!!

 
At 5/14/2006 02:35:00 PM, Blogger Muser said...

BALAZOO應該是沒有氣瘋,只是看到哪幾位特定人士真的是一整個腦殘,讓BALAZOO可以罵到衝上天了!
不過你可以想見的是:那群特定人士說歸說,做一定還是繼續做不停,自以為先鋒的一整個腦殘。

 
At 5/14/2006 07:44: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腦殘小圈圈~@@

可是我覺得不是腦殘,而是不老實,公開宣稱自己在做公益或是純分享為目的,這聽來蠻噁的。

網摘的目的在哪裏?若他們有去想一想的話,實在不需要去做摘的動作,要"分享"有很多種方法,何必要被智邦牽著鼻子走,搞到什麼法律、智權、網路禮節,有的沒有的,整個過程就是二個字---"瞎忙"

什麼時候明燈也去照亮一下某位部落格女大老,被指責網摘的適不適切時,該女大老宣稱:沒出過一毛錢的人,都不關你的事。

喝~被摘的人也沒出過一毛錢,通通給她閉上嘴巴。

 
At 5/16/2006 09:11:00 P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如果說有什麼真正令得我痛苦的,其實是台灣人﹝註:泛指住在台灣的人﹞討論事情的口氣與方式。可能我們太習慣那些名嘴或者來賓的「表演」了。」

這句話真是說到人的心裡去了!
很多時候感受比對錯重要。


「如果說有什麼真正令得我痛苦的,其實是台灣blogger﹝註:泛指住在台灣的blogger﹞討論事情的口氣與方式。可能我們太習慣那些工頭或者糖果的「表演」了。orz」

很多時候感受比對錯重要。
不過工頭那篇讓我覺得,表演比上述兩個都重要.今年金芭樂獎最佳男主角提名內定入圍~

 
At 5/17/2006 01:56: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內定入圍?

可以安排他在頒獎典禮上耍個神秘節目嗎?就讓他內定當選吧= =!

 
At 5/22/2006 02:39:00 PM, Blogger Muser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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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5/25/2006 07:42: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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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5/27/2006 10:18:00 AM, Anonymous Anonymous s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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