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亮,黑暗部落格界的明燈。

機車日記。不爽一定要靠夭。

2006/11/28

銅臭2.0

明燈太久沒有出來靠么了,再不出來,部落格界都要鬧翻了!

眼看著明燈曾經棲身的養樂多,就因為這次注入過多的乳酸菌而過度發酵,結果餿掉了,真是覺得可惜;不過,這再次印證了明燈的真知灼見,早在2006年2月份,明燈就已經瀟灑的離開養樂多,進駐更為邪惡黑暗的 Google Blogger。養樂多啊養樂多,好歹也曾經是明燈選為打擊黑暗的寶島復興基地,現在也徹底淪陷了。

諸位昔日養樂多的站友們,早就告訴你們要跟隨明燈的腳步了吧,明燈講的你有沒有在聽?明燈有沒有講過,養樂多不能喝太多,喝太多也是會拉肚子的,有沒有講過?有嘛!明燈說部落圈最黑暗了,你有沒有聽進去?沒有嘛!

部落圈裡這些只想著賺錢的 B~~~SP,不是見錢眼開,就是貪圖虛名,這次好了吧,人家哪管你辛苦寫了什麼,那裡在乎妳 pagerank 累積到多少?那裡管你粉絲會不會找不到家?那裡鳥你愛不愛用新的管理介面?管你的 RSS 從此就消失不見?

一個不尊重客戶權益的 B~~~~SP,管他開在天空還是地上,管他有名還是無名,號稱什麼 Web2.0?什麼以用戶為優先,什麼網友創造內容?說穿了,你就是 Web2.0 經濟時代的廉價勞工,喔不,是「無價」勞工,這些 B~~~SP 就是一副「銅臭 2.0」!「銅臭 1.0」是叫妳乖乖的繳會員費,然後賞你多一些免費空間,封你一個似是而非一點也不尊貴的 VIP,「銅臭 2.0」則是一開始假裝的很親民,各種服務也做得不錯,速度版面都優,最後冷不防的連人帶家給賣了。投入了時間感情,免費幫人家做內容,到頭來還被當成議價籌碼跟著被賣掉。

你們這些以部落格為網路靈魂的部落客,努力的灌溉你們虛擬的自我,把自己的意識思想投射在這個格,回頭想想,你像不像駭客電影裡的人肉電池,在一個虛擬世界中讓你不斷的自我成長,讓你們在虛擬世界中互動交往,最後到頭來,你們的目的只是供應這些 B~~~SP 電力能源的工具,你們只是一顆顆小小的金頂電池罷了!醒醒吧,自己花點小錢買個網址,租個空間,打造一個自己的家,你高興的話,也可以飛進 B~~~SP 的 Matrix 裡,去看看那些金頂電池的朋友,還是可以跟他們互動交心,還是可以隨時高談闊論,再也不用怕被賣掉,也不用怕被集體遷徙。

2006/05/13

"只要能讓我離開網摘大戰的世界,什麼都好"

怎麼又有人擦明燈了呢?只要能讓我離開網摘大戰的世界,什麼都好。

明燈寫過「向網摘達人致敬」,達人值得我們崇敬,網摘師怎麼成了過街老鼠呢?你要怎麼摘是你家的事,既不妨礙人更不違法。什麼 CC BB 的授權,更是無聊透頂。法律是拿來管守法的人的,轉載網摘偷連盜圖有什麼大不了?最多就是臉皮厚薄與爽不爽被 spam 的論戰。

明燈不得已,又要點出人性黑暗面給大家瞧瞧了...

網摘師,初得到此頭銜的人恐怕是又驚又喜,雖然只有微薄的報酬也總要高興個好幾天。接下來便面臨著更大的資訊焦慮症,此文 Orz 不 Orz ?是會 Kuso 還是咳嗽?摘到妳自己的 bookmark 就容易的多了吧?把以前只有編輯才有的壓力扛在自身,會不會太辛酸?

摘摘就算了,還要 Spam 一下。鄰居小朋友好有禮貌啊,在我家牆壁外塗鴉以後,還按電鈴跟鄰居媽媽說是隔壁小明叫我幹的 - 這這這... 都是網摘平台叫我貼的啊,我只是領錢辦事,我不是壞小孩...

“而且啊,我已經跟你說了好幾遍,如果你不想要我在你家牆上塗大便,可以寫信告訴我,或是放狗咬我,我就會記得以後塗大便的時候要跳過你家。不過啊,別人家都很歡迎我來塗大便耶!! ”

所以說,當個網摘師,基本的常識一定要有。你們難道不知道一向講究義氣的斧頭幫幫眾,動員能力很強嗎?人家有別人不得其門而入的 IRC 喔,隨時可以朝天空噴出斧頭字樣的煙火,然後就霹靂啪啦連續三五篇,人家的谷歌指數可是高達 4-5 ,Feedburner 動輒數百上千,把大家不爽的情緒推上高峰... 斧頭幫可是有硬底子技術功夫的,他們一看到 Spam,頭上的警報就會自動亮起。此時可能已經開始研究,如何自動化辨別網摘 Spam,在該留言前方自動加上 [SPAM] 的字樣...... 年底就可以在全國大專院校博碩士論文資料庫中查到相關的研究了。

但不爽的也只有那三五人,所以其實你們可以繼續 Spam,那個 H 標籤還有那個什麼養生館的,明燈跟你拍胸脯,沒事的。

只是你們這兩家網摘天王,見鬼啦,不要叫我放什麼 rotots.txt,我在 blogger 要怎麼放?更不要叫我弄什麼 meta 標籤,

<meta name="robots" content="nobookmark">

沒人看的懂啦,是給機器人看的喔?那我要改成這樣...

<meta name="human" content="不要摘我">

這樣會不會 work 呢?別老是以工程師的思維套在尋常百姓上。看到這種鳥蛋 solution,明燈我真想靠...... 邊歇歇腿。

這整場戲就是工程師與行銷業務的戲碼,工程師要求精準與最佳化,不喜歡多餘的贅字,寫程式能少一行是一行,能快一秒是一秒,厭惡毫無意義的文字來浪費頻寬; 行銷業務喜歡狂打電話,到處貼垃圾小廣告,拿著別人的作品來兜售,並且包裝成美麗的廣告文案。最氣人的是,行銷拿的業績獎金比工程師的薪水還多。

最後, 本文要加上兩個怪標籤

<meta name="generator" content="明燈">
<meta name="網摘師" content="歡迎摘我">

啊?什麼?這個標籤要放在最前面啊?啊?還不能放在本文裡? *^$#@!#(@!#^

2006/05/04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

既然是這樣的話,就請快點離開吧。離開那個自嗨自爽的部落格小圈圈,離開那個可以成名的軌道,離開可以被某某週刊採訪,可以上電台,可以隨便說別人是連部落格是什麼都不懂得白目路人,可以不負責任,不管三七二十一,告訴不幸被摘到的人說,「很抱歉,我的經驗裡面,一百個只有兩個人反對被摘」。 這樣的意思是說,那兩個人不是人是吧,兩個人的意見就可以不被尊重嗎? 根本就是典型的台灣媒體暴力歸納法。嘴巴上面說討厭台灣的媒體,台灣的新聞,自己還不是用那種方法,那種心態來對待別人。不要動不動就拿私人部落格或是網站上的連結,還有trackback 來解釋商業性網摘,這一切只是不知不覺的顯示了這些網摘師的無知和愚蠢。拿商業網站和私人網站相提並論,根本就是拿番茄和香蕉相比啊,愚蠢啊,無知啊。動不動就祭出trackback 的大旗? 是怎樣,你摘的時候,又trackback 到作者的網站了嗎? 留下一篇copy and paste 的 spam 留言通知一下,就算盡到義務是吧? 你不會用trackback 嗎? 手殘了嗎? 仔細想想,明燈不禁大笑,所謂網摘師,終於掉入自己常說的白目的輪迴了。

你不想要尊重著作權,不想尊重個人隱私,那你憑什麼拿別人的文章賺錢呢? 兩個人互相抱抱拍肩膀好像有多大委屈,X 的,你做的這樣悶,這樣孬種,幹麻繼續做? 服務網友? 夠了,我不想聽這種理由,看看那少的可憐的點閱次數,根本就是自嗨吧。那你自嗨就好,幹麻拿我的文章去賺錢,或是去幫某邦賺錢?

那什麼網摘師,不過就是做個按紐的動作,用別人寫的文章來換取實質的報酬,天底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情? 用二十世紀的腦袋來說,說來說去就是,把報紙副刊上的金庸古龍倪匡三毛王二痲子焚膏繼晷伏案寫的連載剪一剪,然後拿去出書是吧。做這種事情有什麼好說嘴的? 用不著三五天就在自己的格子上面寫著,去公司開會又拿到什麼贈品,在家裏工作看看部落格就可以賺錢,賺的錢,說來說去就是利用網友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文章換來的錢,自己做了什麼? 不過抄個文章裡面十幾二十個字當摘要,或是隨便寫個不負責任自以為幽默的評論。不要跟我哭夭說為了要網摘,每天你得看三百個部落格。明燈做這種純公益,不拿一分薪水,揭露部落格黑暗的活動,一天還要看五六百個部落格咧。

既然台灣部落格小圈圈的領導品牌都說了,『只要能離開這個爛到極點的世界,什麼都好』,那太好了,燒香,不送了,請慢走。

2006/03/28

當如果遇上明燈

當明燈一看到這本新書的書名時,總覺得彆扭,卻又說不出那裡不對,或許這就是語言演變的力量。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絕對不是明燈看太多部落格的文章,太少看書,搞的語言能力退化了,而是這本書名根本就,套句某位倒站天王倒站前的名言,是「無知的企劃人員」手下的犧牲品吧。還是應該這樣說呢,這企劃人員,根本就是網路文學看太多,已經失去邏輯的敏銳度了呢?

當如果.....。要重新開始學造句,這不是我們回到孩提,而是已經步入新的時代。當明燈試著用「當如果」來造句,我竟只想到白癡造句法。

我想到的是另一件事。

為什麼我們是在書店,遇到「當如果遇上部落格」?

我沒有去翻這本書,因為我假設書裡的內容部落格上都可以找到。如果這是一本摘錄部落好文的專書,那感覺像網摘;如果這是一本探討部落格文化的研究,那感覺應該在圖書館或電子期刊可以找到。但是,我卻得在書店裡才能買到。如果這是要推廣部落格到底有多好玩,那二零零五年,部落格這個詞,被平面,電子加網路媒體,以及各位潛水在明燈的大老們炒的不夠兇嗎,現在連咖啡店還是賣房子的,全部都叫做部落格了,應該代表推廣的非常成功啊。這年頭大家都看部落格,誰還看書哩?

於是我又看到 If... Blog...,抱歉我的英文比中文更糟。把做中文文案的壞習慣改用英文表達,透露著一絲神秘,企圖引起共鳴的語句,企圖隱藏要說的話,而想勾引你去翻一下的書名?如果 ... 部落格 ... Well, I really don't get it.

如果部落格是一個新名詞,新文化,新的 Lifestyle,那麼以出一本書來詮釋部落格是不是反而讓部落格變得不那麼部落格?然後這本書也開了一個部落格來行銷這本書,於是自己成為了自己所正在啃食的一部份。

接著,幾位被邀稿的大老級的部落客「寫手」,興高采烈的在自己格子裡放上被邀稿的文章,貌似平靜,卻又矯情的淡淡帶過難掩的欣喜之情,全文貼出。請告訴我,你 prefer 我在書店看到你的文章,還是在格上看到你的文章?

於是,當如果在書店遇上當如果遇上部落格,是不是不如當如果在部落格上遇上當如果遇上部落格來的更部落格?

部落客們,何時才能不再被自己群體催眠自己?何時才能清醒過來看待您們正在做的事?

2006/03/13

邊喝茶邊學如何用部落格賺錢

今天早上邊上網邊聽廣播,聽著聽到了十點多,就聽到王文華說要訪問一個部落格達人。

明燈聽了耳朵立刻豎起來,然後緊接著將音量調大,聽聽他到底要訪問那位大喀。

王主持人說,今天的主題是如何用部落格賺錢。哈哈,真是太棒了,明燈也想靠部落格賺錢呢。於是決定放下手邊的事開始速記這麼精彩的賺錢良方啊。心中納悶的是,到底要介紹那位部落格達人呢﹖原來是時報旅遊的查理王。

明燈我何其不幸又何其有幸,能聽到現場轉播的訪問。

接著我就聽到了一些熟悉的slogan,什麼一個人向世界發聲啦,草根媒體啦。一個人做自己的編輯啦......

主持人很快的與來賓切入主題,部落格要賺錢,要取決於內容是否吸引人。這位主持人在財經行銷領域還頗有名氣。主持了一些節目談行銷學,現在似乎對部落格行銷產生了興趣。

天啊,一開始就走偏了,教大家什麼是MSN,然後用彎彎的例子說明大家因為要MSN的表情或小圖而去彎彎的網站下載。

繞了半天,助理主持人終於受不了,問了個很直接的問題:那這樣免費下載要怎麼賺錢呢﹖查理王就說了一些我整理不出重點的回答,說什麼這樣就有流量,這就是有內容,原來只是佐證內容是很重要的。

於是又開始說,部落格是最好的履歷表,你過去的一切紀錄都在上面,呃呃聽來有些恐怖。主持人就問說那不會很容易假造嗎﹖查理王說那就會有別人來留言吐槽...... 所以...... 好吧

明燈吶喊著:快告訴我如何賺錢!!!!!!


主持人於是想整理出一些重點,想弄清楚要怎麼賺錢,於是有了下面的大綱:

1. 先在部落格上成名
2. 接著用部落格出書賺錢
3. 提供廣告代理商廣告
4. 授權商品

查理王說了,很多讀者討厭廣告啊,硬是放上廣告也不好。還有大家想用免費,收費似乎也不理想。所以要博感情寫文章啊,掏心掏肺的面對讀者,紀錄下每天的心情故事。

喔喔,主持人就說了,那是否有置入性行銷的味道呢﹖嗯嗯,這也是我想問的。在看一個以置入性行銷為主體的部落格,感覺是什麼呢﹖隨時隨地會踩到廣告,而且還不告訴妳這篇文章是廣告。

另一個助理主持人問到查理王的旅遊經驗,是否可以依照每篇收費﹖呃,我越來越聽不下去了。部落格彷彿已經變成了字字是金的感覺每一寸地皮,每一個像素都可以收錢。

之後又聊了一些影音部落格啦,大陸的木子美啦,主持人又問說那些部落格比較有名氣﹖查理王就說自己去看BSP的排行榜。

一個只想製作行銷的節目主題,一個只想用部落格賺錢,於是一拍即合。講了半天只舉了彎彎的例子來說明如何賺錢。

聲名:這篇只是快速筆記與快速感想,並沒有什麼微言大義。讀者請自行斟酌參考閱讀。

2006/02/23

羊男對決古狗之烏龍事件

明燈不是熄滅,只選擇幽暗的部落圈大放光明。


最近部落圈無啥大事,唯一比較好玩的事情應該是本部落格忠實讀者羊男桑的大驚小怪 blogger.com 吃掉羊男兄大作之事件。

雖然依照羊男兄的說法,他只是以用開玩笑的口吻猜測而已,一切事情還沒有確定,並請讀者們不要隨便斷定,不過這位頭頂長角的仁兄,的確掌握了蘋果日報和壹週刊下標 題的精髓。一下子先說是斬力決,一下子是文章發了五次,每次都被吃掉。

這年頭誰還看文章呢? 大家都看標題就下定結論了啊,否則網摘這種蠢事怎麼還要網摘師來幫忙? 更好笑的是龜仙人,竟然忙不迭的去哪裡弄來了中國時報的記者準備來大作文章一番? 本站另外一個忠實讀者黑暗殺手大師,更發揮了全民狗仔,全民記者的精神,馬上用比SNG 連線還快的速度把英文版的文章送上了 digg (謎之聲: 如果黑暗殺手大師唸書也這麼有效率,成就應該不可限量啊)。更有羊男先生的忠實讀者們建立了數個blogspot 網站,忠實的測試羊男大師的推測,也發現文章一一的被邪惡的古狗大神吃掉了。沒想到古狗大神不愛吃月亮,反而愛吃羊男的文章啊。一時之間,部落圈鬧得狒狒羊羊,轉載,聯播的力量已經在部落圈強力啟動,眼看正義之師已經集結好力量準備向邪惡的古狗大神宣戰....一場牧羊犬和羊男的戰爭即將要開打......沒想到......

沒想到這一切都是誤會一場啊。唉,真是可惜,一場好戲就這樣硬生生的夭折了。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掩蓋不名譽和過於衝動的個性,以往鮮少發文的羊男兄這個禮拜文章發的真是勤快啊,這些血淋淋羊狗大戰的文章,已經完全被洗版洗到太平洋去了。

套句明燈的名言,文章在寫,古狗百度在看,然而,除了孤狗和百度,不要忘了,幽暗的網路世界還有明燈的存在!

2006/02/15

照亮邪惡 Google 的明燈之搬家公告

是的,明燈搬家了。從養樂多搬到邪惡的 Google Blogger

為了一挺台灣部落格界的新希望羊男桑,聲援他打擊邪惡帝國,對抗黑暗力量,明燈本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精神,決定親身搬來 Blogger 來體驗黑暗惡勢力

其次就是為了來尋找那愛我愛的不得了的「我愛明燈」,為何欠我的 32 種小貼紙到現在還沒做好???? 害我必須親赴 Blogger 尋找那有斷臂傾向的「我愛明燈」。

對於明燈的發跡地,不是明燈不愛吃養樂多或烤地瓜,而是養樂多不夠邪惡啊,於是明燈決意要往更邪惡的地方前進。畢竟,越黑暗的地方越需要明燈啊。

各位對明燈在養樂多的眾多指教,明燈為了時時複習銘記在心,有空將會一一搬來。歡迎舊雨新知多多捧場

明燈新家: 照亮,黑暗部落格界的明燈